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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戒与“三净肉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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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修:请问老师一个问题:在修行中如何持戒?

 

老师: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?

 

同修:主要是五戒,其他诸如吃肉和吃葱蒜,是否要戒除?

 

老师:随修行格局、目标的不同,所应持守的戒律高度也应不同。

若以实修出轮回为目标的修行,当持心戒,即《楞严经-四种清净明诲》的对应内容。

若以天道为修行目标,当持十善,欲界六层天,由下向上分别对应下品十善、中品十善、上品十善。

若以再得人身为目标修行,当持五戒。

葱蒜之类的戒除是在《四种清净明诲》中提出的,对应要求高过菩萨戒;而肉食之事,应归到基础五戒的杀戒里。

《清净明诲》提到世尊住世时僧人所能吃到的肉都是佛陀神力变化所作,其中本无命性。但世尊入灭后,肉即是肉,是从动物身体暴力剥夺的血肉躯块,不管我们是否直接参与到一块肉的蕴养、宰杀、运输、贩卖、烹饪等等的任何环节,只要你吃,这一大链条产生的业力都是因你要吃而有;如果你不吃,他们也就不必繁殖、豢养,最后屠杀、贩卖了。

有一种说“三净肉”的提法,这是儒家的观念,“君子远庖厨”为的是避免这种见杀闻杀的场景,但嘴上再仁义道德,嘴还是馋。“三净肉”的提法在佛教里也有不小市场,不过佛教在杀戒里,就有几种是开戒状态,显然吃肉这个事不算开戒范畴,也就是不被允许的。

若持五戒,吃肉必须戒除。现在这个事很难戒除,原因也不很复杂,比如肉类里激素含量很高,这种高浓度的激素是戒肉很难的原因,也是病毒很快具备抗药性的原因。本土人最好别有病,若有病了,一般正常对治药品的效果很难被保障,再又非常快就会形成耐药性、抗药性,这个原因刚刚说过。

 

“戒”是保护自己,也兼顾保护他人的。持戒了,这类事不犯,这就是对自己的保护,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基础保护,起码不因自己胡作非为带给对方痛苦。

在业力惩罚上,受戒和不受戒没有什么本质区别。受戒后再犯戒,需要再求受,感觉好像很复杂,最好是别犯,因为犯了对应戒,就会有对应业力,对应的惩罚即会不定时爆发,不知道什么时候惩罚到位。杀生也是如此,吃肉也是如此。

亦如刚刚说吃肉,人的机体获取了更高浓度的激素物质,这些物质对人体激素水平一定会形成干扰,这种干扰必定会在以后就医时形成没有必要的误判,乃至出现那种“顺方用药,病不得瘥”的局面,这已经是杀业的一种直观回馈了。如现在人为什么癌症高发啊?

知道这种事情、这种行为、这种饮食不安全,就要尽量避免,这是戒的基本核心——保护自己。亦如吸烟、嚼槟榔等等,这类的行为没有被明文标注在戒条里,但和保护自己形成了违逆,所以这些行为就是犯戒的。

 

佛教里提的荤腥是在饮食里要避免的。其中从植物来的干扰被归到“荤”的范围,人吃了昏乱嘈杂,增嗔淫之气,带来负面袭扰,对实修干扰很严重;而“腥”是“肉”字旁的,指那些通过杀戮获得的肉类食物,包括鱼虾螃蟹等水产,也都是肉类食物。因为肉类食物是从动物身上剥夺来的,从佛教的大平等观来看,一切众生本平等,没有谁高过谁一说。

如果人看着动物,觉得动物好弱智,把动物当成食物,为什么好多大力恶鬼不能拿人当食物呢?恶鬼拿人当食物,和人拿动物当食物,从本质上有什么区别?不过都是欺压凌霸,这是轮回业、轮回因。因此,不管是哪个级别目标的修行,在戒律上一定是要自我保护,并保护他人不被自己恶性伤害的。学不学佛,肉食都是必须要戒除的!

 

对那些学佛人,不肯舍这一贪吃口舌欲念,在业力惩罚上是会加码的,就像知法犯法在量刑上一定会从重处罚。因此某些教派拿出各种理论,强调自己可以吃肉,这都是纯胡扯。之前也说过,若你吃了它,能度了它,应该把你爹妈、夫妻、子女先吃了,度他们去好地方,这多爽?!所以这种“我吃了肉,能度了他”的观念及做法非常邪恶。

菩萨有大力,可以在更高位面去利益众生,我们没有能力和他们看齐,修为看不齐,行为非要看齐,怎么知道人家用的什么能力和方法解决这些事情呢?

这类杀生吃肉的事是轮回第一大业因。若学佛,想得好去处、好的果报、好的回馈、善缘福报等等,戒杀是必须要严格执行的,没有什么条件可讲的。

如果你讲条件,今天我嘴馋了,我要吃点什么什么肉,这个理由和动物讲,动物能接受吗?能觉得这理由很棒,自己都无法回绝,然后就伸出脖子给你杀吗?显然动物不会这样。

凭什么人就可以轻易取舍动物的命呢?知道因果循环,这刀迟早会轮到自己头上!

 

人间天 于幻海迷局

2021.5.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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