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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混乱的“众生平等观”

  • 警惕混乱的“众生平等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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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修:人间天老师,佛法会不会令人轻视生命?众生平等,人和蚂蚁是一样的,杀一个人就当是死了一只蚂蚁。人不知道杀了多少蚂蚁之类的小动物,杀了一个人,就当多杀了一个小动物,反正都是一样的。在无量劫来不知道杀了多少包括人在内的众生,多一个少一个又有多大的差别呢?

在无量劫不知造过多少业,别人欺负你,你忍了,可以消一个业;可是不知过去积累了多少业,消这一个业,又能当什么呢?少了一个也看不出少来啊!

 

同修DZ:师兄,您的问题有点意思哈,我逆向想了一下。

人和蚂蚁一样都是众生,诚然杀死一个人就相当于杀死一只蚂蚁,同时,是否也意味着杀死一只蚂蚁也相当于杀死一个人呢?这样略代换了一下,感觉是不是就显得沉重有份量了许多?

无量劫不知杀了多少众生,多一个少一个,差别似乎是大不了多少。不过,如果多的少的那个就是您,感觉差别大不?还是可有可无,尽可以忽略的那“一个”吗?

轮回无尽,业力无尽。在如此庞大业力的总体中消掉一个,的确感觉不到什么,因为我太“恶”了。自己摆的摊子难道不该自己去收拾?没有“一”的消,哪里来二、三,乃至无量业的减呢?难道这消业是消给人看的,因为看不出来,就可以偷懒了?

 

同修DH:先断恶,不再杀,对不对?为什么要吃素?为什么不再故意去杀害伤害,而且还要放生?

消业消业,数量在普门超度是问题吗?得扩大心量对吧!

在基础的问题上有点绞腿了:一边在救,一边还想着多杀一个也没啥。

忍了欺负,怎么就能算是消业了呢?你得补偿他。

 

老师:你这种思维携带着很明显的混乱。

如果知道众生平等,那么应该自己与众生同,众生与自己同。人和小动物的命都是命,不想自己的生命被暴力劫夺,就不应该去凌霸他人,乃至不起眼的小动物。

若因为他不起眼,多杀几个也无所谓,那么就等于你要被多杀几次,你是否也可以无所谓?这是第一层混乱。

 

还有就是,只把一半,当全部了。

如果不能把众生的命和自己的命同等视之,说自己懂得了众生平等,这纯属瞎扯,不是真懂得平等。这是第二层混乱。

 

如同修说:你忍了,你让了,是不是可以消一个业?若这个业,只是忍让级别的,当然你忍让了,就扯平了。如果这个业不是这种水平的呢?如果是更深重的业力呢?能不能一个忍让就抵消得了?这明显又有一个混乱。

杀业对杀业,这是同等级别的业力。就像别人欠你几万,还你两块,你能干吗?如此简单的业力等级问题,被你忽略了。这种混乱,会形成更深重地拖拽。好像我给你两毛,过去所有欠下的,不管具体多少,我还了,而且还自认为“我还完了”!这种情况,能不能行得通?众生能不能让你如此逍遥?

 

以这种混乱颠倒行走,能不能化解一个小小的冤仇啊?不管这个冤仇有多大,我还你两毛,我还了,我理直气壮地说:我还完了,我不欠你的了。众生能干吗?债主能干吗?换你,你能干吗?能忍受这种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吗?这是第三层混乱。

古人说,人往往有个通病,欠债的都盼债主死。债主一死,这就死无对证,可以不还债了,岂不是得了大便宜?这种想法,不是明显的轮回业吗?打算继续轮回,必须继续轮回,一定得继续轮回的,哪有白吃白占的?出来混迟早要还,只不过早晚而已。这是第四层混乱。

 

遂:

  无量劫来业债多,能消一个是一个。

  若嫌一个太微小,如何可消须弥遮?

 

又:

  贪心炽盛妄吞天,业不能减奈河间。

  口中慷慨渺生死,怎料生死陷忘川。

  因心广大摄三千,法界一念虚空遍。

  为何深缠轮回路,披风戴雪夜行远。

  长夜无光手为杖,浑沌颠倒耳是眼。

  重劫以来再望莹,不顾衣体风裂颜。

 

再:

莫道生死远,沧桑仅瞬间。

衣锦荣归路,快马需加鞭。

 

人间天于幻海迷局

2019.6.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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