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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婆罗门女、光目女救母看佛教的公平

  • 从婆罗门女、光目女救母看佛教的公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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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修:老师您好,学生这两天读《地藏经》,有一点不理解,望老师指教。婆罗门女、光目女均是地藏菩萨,其母不信三宝而堕恶趣,得知念佛供佛可度脱其母,其行之且以忆母故。第一例,给人感觉,不信三宝,堕恶趣,只要家人为其行佛事即可脱恶趣,这有点不公平。重点是第二例,其以忆母故,心有所恋,必有罣碍,为何还能往生净土并成菩萨。望老师为学生解惑,不胜感激!

问题可能很幼稚,或冒犯菩萨,望理解,学生没有丝毫不敬佛之意。南无阿弥陀佛!

老师:婆罗门女的案例,表面上看好像不公平,但若有其子为救母亲,卖房子、卖地大行供养,和某些人的所谓孝顺,如同蜻蜓点水一般地做做样子,也要得相同的效果吗?

若行做不同,效果相同,这才是最大的不公平!

若其子,以追母故,闻佛告赐,便以死心求母生处,和某些人就是随便花两个钱,找个大仙打听打听,得相同的结果,这不也是不公平吗?

若其子,以忆母故,虽肢体严重受损,依然能端坐念佛一日一夜,求母去处,和某些人念个三分五分就觉得自己已经很棒了,其结果若一样,岂不是更不公平?

 

佛教的最大公平是众生平等,即一切有情众生皆堪做佛,这是任何教派信仰都无法企及的高度。

我们现在探讨平等,都还只是在此生范畴内,为什么同世为人,有的富甲天下,有的屋无片瓦?有的豪富权重,有的轻贱如泥?有的锦衣玉食,有的朝不保夕?

在这一世的范畴来说公平,这才是最不公平!若不能把眼光投到三世高度,世间的一切都表现出极其难以理解的不公平。

佛教的公平是众生平等!但应该加一后缀:“自做自得,不做不得,多做多得,少做少得。”这是真公平,而不能说:既然众生都平等,都堪做佛,那我就蹲着、躺着、撅着、趴着、等着、伸手要着,就能做佛了吗?

“自作自得”还得加一个门槛,就是你做的是对的,才会有对的收获;若做的是错的,自然也会有错的收获。

“多做多得”,做的错多了,获得的对应结果也会多,只不过那就不是人人希望承受的了。

婆罗门女可以将母亲度离地狱,那是因为她做了那样的事情,为什么同期地狱里的众生,都可能会有后世子嗣,却还在地狱里泡着?这种拼孙子的事情,自然表现得很不公平,同样,现在拼爹的事情,就公平吗?

所以谁做了什么,尤其在佛法里,只要做对了,那绝对是“功不唐捐”;做错了,那就别废话了;不做,就更不要羡慕嫉妒恨。

 

 

以下说说光目女的案例。

关于这几则案例,这些年反反复复说了很多遍:光目的母亲能成为菩萨,不是因为光目的一个愿,对她母亲来说,这个愿是一个契机、一个导火索、一个踏板,但绝对不是因为这一个愿就让她母亲成为了菩萨,这种理解是有问题的,表现出了对佛法解读的心外求法的思维模式。

任何成就,任何结果,好坏不论,都必须有他本人的意愿参与,也就是如常常提到的驾驭身口意、约束心念行为而产生的,如果他自己不参与,不以心念行为去配合,怎么可能获得解脱?

经文给了我们答案,这个答案就是“汝有何计,令吾脱免?”表面上看这是母亲对光目的一个要求,但却表达出她本人寻求解脱的意愿。

正是因为自己寻求解脱意愿的参与,才会诞生随后不同走向的结果,若非这个意愿的参与,她的路就如自己所说:“十三岁毕,更落恶道。”

只不过这十三年里,光目带着婢子,到底做了什么?经文里并没有表述,因为这不是《地藏经》的主线内容,但我们从婢子的几世转换来看,就足以看出这十三年她们做了什么。

第一世,她好吃、好杀、好发脾气、好骂人。

第二世,她以杀害和毁骂二业堕落地狱,久经大地狱,累堕大地狱,其苦一劫说不能尽。

第三世,她投生为婢子,以下贱身,受短命报。

犯杀生者,得短命报!所以她的杀生业还在,会有十三岁短命的结果,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,第四世自然会更落恶道,继续接受惩罚;而下贱报,是贡高我慢导致的,表现的形式是毁骂他人。理论上说,她只是知道自己骂人不对,却不知道是傲慢作祟,所以若只是消除毁骂的罪业,依然难逃傲慢招感的地狱,自然还会“更落恶道”。

经文没有一个字描述十三年的时间里她们到底做了什么事情,但我们从第四世的情况来反推,就知道第三世的十三年,她们到底做了什么。而光目的大愿只是一个开始。

 

第四世,寿百岁,梵志身。

相对十三岁而言,一百岁绝对是长寿,或者说绝对是改掉了宿世短命的报,这十三年里,最最起码她们搞了护生放生,就算习气再坚固,遇到鱼鳖之属,她也是绝对不敢吃的,所以她们吃素了。

她的出现,带动了光目女,完成自我救度的同时,刺激、提醒了光目女。

如我之前说:光目女是一个连善恶都不分的人。

因为罗汉问她:你妈在地狱呢,很受苦,她平时做啥了?

这光目说了啥?就是喜欢吃。

她只是认为吃多了点鱼鳖卵而已,并没有发现她妈还骂人,也就是说,在她看来骂人很正常,很可能她也在骂人,同时,她没有真正地理解吃鱼鳖的本质是因为杀生,所以她也不会自发地不去杀害,这样来说,她妈的下场就是她的下场,如果没有她妈这一幕的事情,她的结果也必将如此。

光目听到杀害、毁骂二业就要累堕大地狱,害怕不害怕?她自己就那样啊,她要不要改自己杀害和毁骂的业行?这十三年来,和上一辈子的母亲成了一条船上的蚂蚱,表面上她努力救了自己的母亲,实际上她母亲也救了她。

从第四世的梵志来看,这是要有修行心,还要有足够的清净,也就是说,这十三年来,她们做的事情扭转了贡高我慢的下贱报,投生为让人尊敬的、可以修行的种族,同时也一直没有松懈对解脱的渴望,所以才能成为修行梵志。

第五世,投生无忧国土。

通过不断的努力,她投生到了一个叫做“无忧”的佛国,百年的梵志生命完成了一个凡夫到圣人的转换,才形成最后成佛、“所度人天不可限量”的结果。

 

 

很多人对这一段救母的例子并没有深入理解,所以总会有疑惑,但从《地藏经》里这两段救母的案例来说,光目这段是成功的,婆罗门女的救度是失败的,只不过是救到了天道。

我们在前后经文里就能知道,或天或人,或龙或神,只要犯了堕落地狱的罪,就一定会堕落地狱,种族无间、受众无间,所以婆罗门女的母亲投生天道后,并没有表达出本人想寻求解脱的意愿;而光目女的母亲从地狱出,急着要解脱,这才是后来成为菩萨的主要原因。

正是因为这两段救母的案例,完成了释迦佛上到忉利天为母说法的初衷,佛或许碍于各种情况,并没有把这两则案例的差距挑明,但佛母摩耶夫人此时是天人(后来如何如何暂且不提),如果她自己不发出寻求解脱的意愿,就算是佛的母亲,佛也没办法把她救出轮回,亦如婆罗门女的母亲,没有发出求解脱的意愿,就算有了地藏菩萨那样的子嗣,也依然还要循业轮转、六道往复。

这世间最大的公平是“众生平等”!他寻求解脱,他努力解脱,他一生拼尽所有为了解脱,那么在解脱的效果上就必然呈现不同,如光目的母亲;而如果他不想解脱,安于现状,福报耗尽,依然轮回生死,如婆罗门女的母亲。二者虽然都有地藏菩萨那样的子嗣,但因为本人意愿的不同,结果也就不同,这才是真正的公平。

十方世界虚空无尽,过去有无数、无边、无量的佛出现,哪一尊的成就轻轻松松如探囊取物一般了?无量无边的菩萨,哪一尊的成就,不是努力、努力、再努力呢?

他能成就解脱,这是他努力使然;你我还在生死中,是我们过去并没有努力的结果,若你我也能拼尽这一生,努力寻解脱,循着佛陀指引的路线方向,扎实地做好余生,我们的解脱也是可期可得的。

这就是佛经,不只是故事,是对你我这一生的指引提点,看得到,就知道自己要如何走下去;看不到,那就只当故事看了。

 

人间天于幻海迷局

2019.8.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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